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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7 浏览次数: 774

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我局对原有权力清单目录进行了部分修改,已报送编办等待审核。与此同时,因环保法律条文修改更新内容较多,我们对原有《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订,下发到各股、站、中队、环保所,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进行操作。

按照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曹政办发〔2017〕90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完成了《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随即抽查事项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编制工作。 完成了《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曹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曹县环境保护局影像记录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规范了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成了《曹县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曹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曹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审核要素清单》、《曹县环境保护局法制审核流程图》的编制工作,成立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

今年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国家环保部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为契机,全面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全力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二是全力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三是全力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巡查、省委环保督查、市政府环保督查相关工作。

以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为抓手,铁腕治理大气污染。今年以来,我县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以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网格划分工作,细化了三级、四级监管网格,按区域派驻监管人员,实现了全方位、无缝隙环境监管。目前,全县共建立二级网格1个(县级)、三级网格27个(街办级)、四级网格144个(管区级)。联合有关部门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突查夜查行动,环保、公安部门建立健全了联勤联动机制,加大暗访督查力度。27处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环保所,每周对辖区巡查一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只要符合移交条件的,一律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手软。今年以来,先后向公安机关移交环境违法行为案件71起,行政或刑事拘留76人,逮捕1人。

今后我局会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所编制的制度文件。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精细管理、精准治污,铁腕铁规治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监管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全面提升全县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打造碧水蓝天,推动绿色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大美曹县奠定坚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保系统执法水平,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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