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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二、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二)《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五、申请材料 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手册等贫困证明、申请表、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初。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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