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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服务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7-18 浏览次数: 3497 字号:[ ]

一、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二、办理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高校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年6月30日之前。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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