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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二、办理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高校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年6月30日之前。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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