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
五、申请材料
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手册等贫困证明、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初。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鲁公网安备 371721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