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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38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 五、申请材料 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手册等贫困证明、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初。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0-53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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