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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办事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8-18 浏览次数: 2123 字号:[ ]
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办理材料:
  入学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产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转学材料: 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转学证明信等材料。
  休学、复学材料: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学校开具加盖学籍专章的休、复学申请信。
办理地点:
  入学:招生学校、县区教育局 。转学、休学、复学: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局。 
办理时间:
  转学原则上在寒暑假开学前后两周办理。义务教育招生时间一般在7、8月份(详细可咨询招生学校)。 
联系电话:
  牡丹区:5685880 曹县:3397309 定陶:2221508 成 武:8989062 单县:4678114 巨野:8212471
  郓 城:6583026 鄄城:2405206 东明:7228111 开发区:7155817 市教育局:5333184 
办理流程:
  一、入学办理流程
  (一)学区内入学
  1.由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证件及复印件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审查。
  2.审查符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监护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产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查。
  2.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局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三)军人子女入学
  1.由其父母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办、军官证、单位证明、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查。
  2.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局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一)所需材料:
  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等材料。
  (二)办理流程:
  (三)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此转学程序,由转出、转入学校负责向家长解释清楚,避免家长多跑冤枉路。
  (四)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寒暑假开学前后两周,由学校或中心校持转学材料统一到本县区教育办理。
  三、休复学流程
  (一)所需材料:  
  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
  (二)办理流程 
  (三)注意事项
  休学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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