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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小学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布置
发布:
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8-18
浏览次数: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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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普通中小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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