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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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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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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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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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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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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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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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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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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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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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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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第一款:“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
第十一条第二款:“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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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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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5条、第6条、第24条
1、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以上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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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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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8 号)第21条第2款
一、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8 号)第4条]
二、非边境地区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1、3、4、5、项规定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下列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在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者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导游证;
3、参加边境旅游的,提交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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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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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对于公民出国(境)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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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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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丽丽3332239;杨军 333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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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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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 普通护照:200元/本,丢失补发200元/本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普通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20元 二次50元 多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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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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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审核
2、审批
4、省级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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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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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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