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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8-18 浏览次数: 2568 字号:[ ]
1.参保登记
  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职工上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数据U盘。用人单位持上述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由企业按缴费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基本待遇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无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顺产500元、难产800元、剖宫产1300元,每多一胎增加补助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和育龄女参保居民生育手术费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剖宫产1250元、难产500元、平产300元、引产200元、流产100元,多胞胎生产的,每多一胎增加定额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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