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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8-16 浏览次数: 2722 字号:[ ]
事项名称:
  公民因私事出国审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审批、签发和管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以上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三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收费标准和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
  普通护照:200元/本,丢失补发400元/本,普通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出入境通行证:  一次20元、二次50元、多次100元。
办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部门:
  菏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
  0530-3332245 3332246
在线申请:
  www.sdhzga.gov.cn/hzga/wsba/crj.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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