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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8-18 浏览次数: 2485 字号:[ ]
事项名称:
  涉外离婚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均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办理材料:
  国内居民: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港、澳、台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书。
办理地点:
  菏泽市长江路799号  菏泽市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0530—5030086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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