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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8-21 浏览次数: 4706 字号:[ ]
事项名称:
  身份证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联系电话:
  0530-3332209 3332210
办理流程: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各县区公安局户籍科审核、签发→菏泽市公安局户政处上传→山东省公安厅制证。
说     明:
  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需要采集指纹,不能实现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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