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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法规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7-16 浏览次数: 1469 字号:[ ]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
  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有培训愿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业(工种)标准和岗位规范确定培训内容分类施教。加强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更多地开展技能实训。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技工院校与高等院校相近专业间的相互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办学方式,全面提高大学生从业素质。
  二、农民工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就业培训办事申请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在培训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费发票等材料。用人单位吸纳城乡劳动者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对用工企业的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到80%。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一定文化素质,有意愿从事二、三产业,有脱贫致富积极性的贫困农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展以农产品种养殖的市场行情、选种育苗、病虫害防治、种植管理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实用技术培训。
  三、创业指导、创业补贴
  积极推进创业培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激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强化创业意识,全面提高创业能力和水平。健全创业培训与创业政策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和成活率。
  支持各类初创自主创业小微企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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