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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设定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山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菏泽市律师协会《菏泽市律师实习工作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 4.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办理材料: 申领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提供如下材料: 1.《实习申请表》2份; 2.《实习协议》2份; 3.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2份; 4.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实习地的提供居住证,以县域为单位,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份); 6.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申请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提供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占编人员、正式工作人员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9.提供《申请实习人员个人保证书》2份; 10.实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符合实习条件的情况说明》2份; 11.实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证明》2份; 12.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蓝底照片3张。 办理地点: 菏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受理 联系电话: 0530-5381255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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