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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菏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派回生源地相关信息说明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8-28 浏览次数: 2177 字号:[ ]

一、档案接收范围

  1、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档案室(以下简称:菏泽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档案室)只接收菏泽户籍(生源地)且报到证派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派往接收单位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各院校应按鲁人社字〔2012〕400号文件要求,直接转递到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 。

  3、菏泽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档案室不接收无报到证或非菏泽户籍(或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档案。

  4、菏泽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不接收毕业生自送档案。

二、档案接收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613档案室

  邮   编:274000

  电   话:0530-53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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