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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国税)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3-12 浏览次数: 1303 字号:[ ]

事项名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材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12366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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