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契税申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 符合办理契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 《契税纳税申报表》,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菏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联系电话: 0530- 5589005 办理流程: 纳税人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符合条件受理申报--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 表格列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鲁公网安备 371721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