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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审批须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9-8 浏览次数: 3068 字号:[ ]

事项名称:
  变更姓名
办理机构:
  派出所
申报范围: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资料:
  一、家庭户口簿;
  二、本人申请(未成年人有监护人提出申请);
  三、单位或学校证明(学龄前儿童不需出具);
  四、对夫妻离异一方要求改姓的,需要原夫妻双方到场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承诺期限:
  符合申报范围: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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