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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地税)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6-18 浏览次数: 1875 字号:[ ]

事项名称:
  个人所得税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申请条件:
  符合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次月15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取得所得后15日内。
联系电话:
  0530-5928592
办理流程:
  纳税人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符合条件受理申报--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
表格列表: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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