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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1767 字号:[ ]

曹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曹城街道办事处编制了《曹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导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办事处依法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查阅指南。

办事处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街道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相关要求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曹城街道办事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机构当面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受理机构:曹城街道便民综合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8:30-1200,14∶00-17∶30(夏季);每日8:30-1200,14∶30-1800(冬季)

联系电话:0530-3229966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街道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申请方式为网上依申请公开和纸质依申请公开。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便民综合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8:30-1200,14∶00-17∶30(夏季);每日8:30-1200,14∶30-1800(冬季)

受理地址:曹县湘江西路西段党校院内

联系电话:0530-3229966

电子邮件:cx3211916@163.com

邮政编码:274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或直接网上申请。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街道办事处掌握的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街道办事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街道办事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街道办事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街道办事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530321191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曹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 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仅限公民申请)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获取信息方式

(可多选)

 申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如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提供信息

说明:“编号”栏内容由受理申请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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