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我们编制了《曹县招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曹县招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曹县公园天下
联系电话: 0530-3216660
电子邮件:cxzsjbgs@163.com
邮政编码:274400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本机关领取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预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技术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技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