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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4 浏览次数: 10 字号:[ ]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参保居民按什么标准缴费?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缴费标准全省统一,分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1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县政府对参保人当年缴费给予补贴,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补缴保险费的不予补贴,大家要按时按年缴费)。同时县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100元档次的保险费,并同时给予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和个人缴费等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目前按8.31%计息。村(居)委会收取保险费时要开具收据,填写缴费证,及时缴存保险费。
三、参保人何时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具有我县户籍、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办理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需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提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四、参保居民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份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除以对应年龄的计发系数计算。
五、参保居民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去世了怎么办?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含30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一次性发给6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六、参保人户籍迁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怎么办?参保人缴费期间在县内迁移户籍的,填写变更表,予以信息变更;跨县迁移的,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
 
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86   服务监督电话:0530-339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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