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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办事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4 浏览次数: 7 字号:[ ]
      一、申请条件
  持有菏泽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为420元/月、3600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三、申办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低保金领取凭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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