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残疾人福利 >>
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4 浏览次数: 9 字号:[ ]
      一、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办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纳入供养办理。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山东省曹县人民政府2017-2020
曹县人民政府主办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100107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