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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救助对象: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2.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3.在居住地居住、就业1年以上,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人户(户籍)分离的临时困难家庭;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范围:1.遭遇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无法获得赔偿、补偿或者赔偿、补偿数额不足,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大病、教育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入不敷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3.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三)授权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材料; (四)县区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办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救助金办理。 四、联系电话 牡丹区:5070010 曹县:3213427 定陶:2116819 成武县:8622030 单县:3627527 巨野:8209515 郓城县:6998810 鄄城县:7151977 东明县:3907515 开发区:5329901 高新区:5516651 五、其他补充说明 1、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情况紧急可先行救助,后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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