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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75-242 上传时间 2017-5-12
关于陈建军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5-12 浏览次数: 7180 字号:[ ]

曹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建军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曹委〔2017〕33号通知提名,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陈建军为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王东风为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王志刚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栋为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锋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户国庆、张存甲、吴广会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冷爱香为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忠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于新民为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免去:

陈建军的县城市资产经营中心主任职务;

贾付刚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岳宗文的县水利移民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栋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钱锋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志刚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户国庆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史显海的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马学军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吕洪鹏的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曹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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