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CX20187-6863 上传时间 2018-7-27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实施规划》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7 浏览次数: 101 字号:[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曹县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实施规划》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单位、部门:

曹县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实施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曹县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实施规划

为统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社会各方面资源,加快推动我县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8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实施规划(2018年2022年)>的通知》(菏政办字〔2018〕33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及《菏泽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实施规划(2018年2022年)》的要求,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健康服务体系由以提高老年疾病诊疗能力为主向以生命全周期、人群全覆盖、健康服务全覆盖为主转变,显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为建设健康曹县提供有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健康优先。把医养健康产业规划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实现医养健康产业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健康特征和诉求,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既要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还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增加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四)立足实情,因地制宜。根据我县区位交通优势及老年人数量、结构、医疗养老现状,结合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医养健康服务。

(五)整合资源,创新驱动。统筹城乡资源,发挥社区基础性作用,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立覆盖全县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完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建设。

——公平可及、兼顾质量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成熟,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打造整合型服务模式,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

(二)阶段性目标

2018年10月31日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100%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100%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我县省级示范县完成上级评估验收,培育1个以上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2020年底,以打造医养健康示范基地为目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建成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知名品牌和健康养老产业集群。

2022年底,完成国家级医养健康示范县建设,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全面覆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推广,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全面普及,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1.进一步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知识与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健康教育资源,依托健康中国行等平台,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精心设计和推出针对老年人特点的健康教育项目、活动和适宜工具、技术,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普及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技能。面向全社会宣传健康老龄化的新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老年人健康素养达到10%以上。

2.以健康评估为基础,完善健康养老监测评估体系。县中医院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摸清本辖区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谱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价,为制定健康政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评估机制,对重点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二)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实现居家服务医养结合

1.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五保障:一个常见病、多发病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的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四优先: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四重点: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2.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依据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服务内容。制定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提高家庭诊疗服务项目标准。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监护制度,建立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

3.积极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培育社会护理人员队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比较健全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4.完善保障激励机制。按照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具体资金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40元、县财政补助10元、签约居民个人缴费20元、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金中划拨60元,共计130元,其中普通门诊统筹金中划拨的60元,由所有参保人员按不低于人均10元的标准从普通门诊统筹金中划拨。县财政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实施规划(2018年-2022年)的通知》要求,从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资金中拿出人均10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要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三)以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社区服务医养结合

1.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鼓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

2.打造一站式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平台。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3.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

(四)以规范化、标准化为重点,实现机构服务医养结合。

1.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标准规范。健全医养结合机构认定标准,明确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完善不同类型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审批、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流程。

2.深入推进机构医养结合。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县中医院、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各类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2018年底,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35%以上。积极推广乡镇(街道)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占比30%。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

3.建立医养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支持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要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等服务,并优先安排住院。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建立1所老年病专科医院或老年病科医疗优势明显的综合医院。2018年10月31日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老年病科。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加强社区护理与康复病床设置,鼓励县级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推动安宁疗护机构发展,加快安宁疗护人才培养,逐步提升安宁疗护能力。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现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

1.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支持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示范基地。到2022年,县中医院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

2.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2018年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45%。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杂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3.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把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适合老年人的中医传统运动项目。

(六)以跨界融合为纽带,实现相关产业医养结合

1.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旅游”。发挥本地优势,开发适合老年人的融“医、食、养、游”为一体的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建设一批自然生态环境适宜、医疗服务条件良好的“医养结合村”,探索城市老人乡村养老新模式。

2.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体育”。制定完善老年人健身指导规范,建设一批老年健身场所设施,推广科学适宜的健身娱乐项目。鼓励研发老年体育运动用品、运动健康监测产品、运动损伤治疗产品和智能健身器材,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的科学性。

3.大力发展“医养结合+食品”。研究制定健康养生食品标准,扶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开发面向老年人的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方便食品。针对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疾病的老年患者,开发一批面点、饮料、配餐等适老性食品。鼓励研发药食同源产品,推进药食同源产业转型升级。

4.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一批医养健康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

(七)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智慧化医养结合

1.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平台。以打造全息数字人为目标,依托全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集生活起居、健康档案、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科普教育等内容为一体的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深度挖掘与分析应用,为制定规范标准、促进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供信息化支撑。

2.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智慧化。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养老金、护理补贴等社会保障性资金领取“一卡通”,实现老年人就医、购药、医疗项目记录、处方记录、实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金融机构联网在线金融服务等功能。

3.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产品智能化。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发展适用于医养结合服务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高性能微处理器。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环境,使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更加便捷、精准、高效。

4.大力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生活照料、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基因检测、运动康复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提升药品、医用食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鼓励发展老年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动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发展。积极拓展第三方老年健康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机构,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目前,曹县健康体检中心项目在县人民医院已成立并运行。

5.以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带动健康养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建设,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八)推进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1.进一步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设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环境,以老年健康为中心,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从与老年健康息息相关的各方面入手,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强化住宅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优化居家养老社区环境,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2.进一步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加强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适当调整老年人健康体检的项目和内容。2018年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监测评估工作,针对可控健康危险因素确定优先领域,深入开展健康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九)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改革用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医养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放宽用人制度,增加相应编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全面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者。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探索放宽执业注册限制,落实护理人员独立开设护理机构政策。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

五、保障措施

(一)社会保险保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提高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将老年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实行倾斜性政策。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老年人进行分类救治,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医疗护理和长期护理的有机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扩大险种覆盖范围。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二)财政税收保障。加大对医养结合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充分利用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出台医养结合投融资支持政策,建立投资基金为医养结合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平台,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倾斜。对于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适当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对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给予同等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对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养老机构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和固定电话等费用,按照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取,数字(有线)电视收视费减半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缴征土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规划保障。“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四)行政许可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审批环节,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各相关部门对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养老许可涉及住建、消防、环评、卫生防疫等有关前置条件的,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相应资质,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资质后,依法向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申请增加相关床位的,不受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

(五)人才队伍保障。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卫生与健康人才发展规划。依托现有医疗机构设置县级老年医学科,开展老年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训高层次老年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本专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薪酬、职称晋升等激励机制和人员进修轮训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方案实施的评估监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卫计、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市场监管、旅游、体育、中医药管理、残联、老龄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医养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共同为实现医养健康工作目标提供政策支撑。强化医养健康工作的部署,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健康老龄化与健康曹县、健康促进、民生改善相衔接,加快医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及时解决医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卫计局要建立健全监测动态评估机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抓好试点示范,形成基本路径。2018年10月31日,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培育社会力量,抓好项目库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养健康产业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兴办健康服务机构。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活动。建立县医养结合项目库,实行分类指导、分级储备、动态管理、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多渠道投融资支持政策。重点扶持2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医养结合示范建设项目。

(四)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医养健康产业人力资源建设。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健全多层次人才评价激励模式。建立符合医养健康产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养健康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医养健康事业人力资源建设。

(五)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政策落实。县级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县卫计局要牵头做好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和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弘扬敬老、养老、孝老的儒家孝养文化,引导转变传统养老观念,鼓励失智、失能、部分失能老人进入医养结合机构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成年子女的指导培训,引导其履行赡养义务,提升照料技能,切实承担好照料责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打造曹县医养结合服务品牌。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山东省曹县人民政府2017-2020
曹县人民政府主办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100107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