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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X20187-6887 上传时间 2018-7-27
关于调整曹县城区出租车部分计价方式的通知
发布:曹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7-27 浏览次数: 558 字号:[ ]

关于调整曹县城区出租车部分计价方式的

 

曹县交通局: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菏府发[2015]6号)文件要求,结合周边县市出租车运价情况,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县城区出租车运价部分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一元燃油附加,调整起步价。起步价由原来的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出租车在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5时,执行夜间行驶加成运价,具体标准为:起步价加成20%(即6元/2公里)。基本运价仍按每公里1.5元执行。

二、明确等候费:因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5分钟收一公里租价即1.5元,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收费。

三、取消城区范围的划分及空驶费。对起步里程后的运行区间和区间租价进行调整:超出2公里后,27公里(含7公里)每公里1.5元;超出7公里的,加收50%计程租价,即每公里2.25元。

、明确续程结算单位:超出2公里后的里程按100米为结算单位。

五、乘客上车打表,并严格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出租车计价器计费尾数取舍:合计计费尾数保留到角,按照“三七作五,二舍八入”原则取舍

七、执行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有效期2年。

 

                                                     曹县物价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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